今天给各位分享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哪些内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原始凭证作为会计信息的基本信息源,其真实性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其真实性的审核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情况,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化等行为。
4.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1、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2、它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如收据、领料单、收料单、发货票、借款单、银行结算凭证等。
3、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4、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5、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6、具有代表性的累计凭证是限额领料单。
7、它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8、汇总原始凭证合并了同类型经济业务,简化了记账工作量。常用的汇总原始凭证有: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
一、原始凭证按照格式的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概念。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使用范围。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是分地区、分行业使用,也可以全国通用。
(3)举例。如某省(市)印制的在该省(市)通用的发票、收据等;由人民银行制作的在全国通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通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2.专用凭证。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和工资费用分配表等。
二、说明。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常用的原始凭证有现金收据、发货票、银行进账单、差旅费报销单、产品人库单、领料单等。
2、原始凭证可以按照取得来源、格式、填制的手续和内容进行分类。
(1)原始凭证按照取得的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按照格式的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3)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3、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4、记账凭证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用途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按照填列方式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执行或完成时,由本单位经办部门或人员自行填制的,仅供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比如领料单,收料单。
2、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不同,又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凭证。
3、汇总原始凭证只能将同类内容的经济业务汇总填列在一张汇总凭证中。所以自制原始凭证可以反映多种经济业务类型,而汇总原始凭证的只能反映一种经济业务类型。
1、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按其填写方式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2、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即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要求;原始凭证上填列的内容、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伪造凭证。
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理、合法但不完整的会计原始凭证,应退回有关经办人,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表述的事实与实际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这一说法不全面。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表现为三个方面:
1、原始凭证表述的事实与实际业务不符。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
2、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没有以上签章的原始凭证也是不真实的。
3、对通用原始凭证,还要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如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假发票,防止以假冒的原始凭证记账。
关于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哪些内容,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