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孩子的探视权常常涉及哪些问题呢这个问题,什么是探视权,范围 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后,因探视权受阻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应该提交诉状和双方有关探视权的约定或双方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据、双方及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等。
2、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4、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6、(1)起诉时间:在知道不让探视孩子后2年内都可以。
7、(2)起诉方式:带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立案。
8、(3)至于你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审理后根据你和孩子及对方的情况来确定。
9、《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0、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1、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您好,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2、您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有权探视离婚后归另一方抚养的孩子。
3、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您可以首先跟对方提要求,如果协商的好,那是最好的选择、最简便也不伤害孩子。
5、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到前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以前配偶为被告,以行使探视权为诉讼请求,具体的探视时间、地址您可以明确提出,也可以当庭协商。
1、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九十八条规定,父母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有权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保持联系,并有权得到必要的扶助和保护
2、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拥有探视权,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应当提供必要的扶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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