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刑满释放人员?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157条?今天给各位分享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节选)、云南省关于办理企业港澳商务备案登记须知、云南省关于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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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户籍窗口服务为先、管理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实现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优质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户籍窗口包括州(市)、县(市、区)公安局所设立的户籍窗口和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公安(边防)派出所户籍窗口及其它直接面向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窗口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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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管理
第六十七条户口准迁证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户籍民警负责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依据《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准确规范填写,其中公民身份号码不能空项,迁移人数不达4人的应将空白栏加盖“以下空白”章。第一联存根必须由填写证件的人签名或盖章,如是他人填写,户籍民警也必须认真审核并签名盖章。
第六十八条户口迁移证由派出所户籍民警签发,必须依据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用计算机打印,所列项目内容必须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以及迁移人的户口准迁证吻合。
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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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办理企业港澳商务备案登记须知
一.登记备案单位:
登记备案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驻昆代表处。登记备案单位可根据需要登记备案赴港澳商务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提交材料:
1、填报《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
2、交验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①机构代码证;
②经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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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定居须知
时间:2007-11-24
一、赴港澳定居条件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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