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转委托公证的办理程序是如何的呢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转委托公证的办理程序是如何的呢以及撤销委托公证被委托人不配合怎么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容(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具体委托出售房屋、委托诉讼等不同事项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可就具体办理事项直接咨询公证处。
应该不可以,委托律师办的叫“见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里强调的是公证机构,所以委托公证机构办理的才叫“公证”。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