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济南本市户籍人员失业保险申领流程图这个问题,济南市失业保险中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济南领取失业补助金,你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你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申请: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完成个人注册登录后,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选项。
2.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或微信上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完成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操作提交申领。
3.同样,你也可以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进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办事”中的“失业类”后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
如果你觉得线上申领有困难,也可以选择线下方式: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辖区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申领。
审核过程主要由区县进行,他们将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待遇标准、领取期限、发放金额等事项。最终,失业补助金将按月通过银行发放。
1.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进入失业登记信息录入界面;
3.分别填写失业登记信息录入、人员信息录入、家庭成员、学历记录、工作经历、材料上传、联系人信息等内容;
5.受理通过后,点击【失业登记进度及结果查询】,查询受理情况并点击【打印回执】。
1、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以上毕业证或无业证明、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2、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北京街50号)盖章。
1、先持《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到大连市劳动就业市场(莲花大厦后面)报到登记,然后再持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2、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盖章。
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失业职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2、废业或自行倒闭企业的职工,须持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档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3、《失业证》丢失后,必须由丢失单位或个人向发证部门申报,并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再予以补发。
4、1998年后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后持劳动预备制毕业证方可办理《失业证》。
5、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须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与求职登记后,方可办理《失业证》。
6、工作调动时间,由于本人或调入单位原因落不了关系的,半年后收回调转表,办理《失业证》。
7、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人员,在代理期间不予办理《失业证》。
1、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报名招工、招聘;用人单位持被招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手续。
2、失业职工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一经录用,录用单位要在本人《失业证》的“就业情况”栏内按规定填好内容,经劳动部门盖章。
4、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必须按《失业证》“职业变更的情况”栏种的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交给本人。
5、失业人员凭《失业证》申请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废业时,由工商部门开具废业证明后,可参加社会用工招聘。
6、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到街道劳服站年检。
1.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第一步:减员。单位从济南劳动保障网站办理。减员原因,必须填选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填选辞职或自动离职,否则不能通过网上申报。如果选错减员原因,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更改减员原因,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现场办理申报手续。
首先,单位开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报系统。初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须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号码,电话告知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即时开通。开通后显现“失业保险申报窗口”,点击进入。
减员后,单位要在60天内,于每月的10—28日期限内,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输入失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失业原因、失业日期等资料,然后提交,等待审定。
(为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申报,按居住证(暂住证)上的地址填写有关资料)。
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在2个工作日内网上审核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后,网上反馈给申报单位。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单位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济南市户口,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失业人员本人贴上照片、签字),交给失业人员本人。
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非济南户口失业人员还需携带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申请和居住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经审核有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县(市)区失业保险科发放《济南市失业保险手册并通过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失业保险金于每月的28日以后打到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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