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期限是多久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审查?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认定举证期限是多久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认定的时效如何规定、工伤认定超期及处理方法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工伤认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3、 工伤认定的时效如何规定
4、 工伤认定超期及处理方法
工伤认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向公司或员工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或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15天)向社保部门提交能支持认定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据,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对该通知书的回复分2种情况,第一种认可工伤,提供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章)等,提交能证明工伤发生具体经过的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第二种情况,不认可工伤,提交工资清单,职工名册,缴社保清单证明受伤人不是公司员工,提交能证实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属于认定工伤的条件的现场证据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该条的理解,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条使用了两个“可以”,是赋权的表述,即该权利相对人有权行使,也有权不行使。第二种观点认为,用“可以”表述,是一个选择性的词语,所以相对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
对于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最高法院行政庭在2011年作出了第19号“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规定,...
工伤认定的时效如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二、工伤认定超期的成因及法律后果
(一)成因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当地工伤社会保险,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也不会承担工伤职工的相关费用,反而会对用人单位带来消极后果,即工伤事故的频繁而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及依法由自己承担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所以能瞒则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二来还会少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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