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发回重审的案件,上诉费退回吗的问题,以及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需要重新交纳诉讼费。
2、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提起上诉时需要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二审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的,会退还诉讼费用。
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二审诉讼费必须退还当事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二审的,是需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的,而法院二审裁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该退还交纳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扩展资料退费申请书申请事项:请求退还二审上诉费XX元。申请理由:我因与***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1*)东民商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而上诉到贵院,并预交了13110元上诉费。2016年7月15日,贵院以(201*)黑08民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现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恳请贵院退还预交的13110元上诉费,请贵院予以批准。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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