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认定教唆犯有哪些问题要注意的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认定教唆犯有哪些问题要注意的以及教唆犯的成立条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则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以下情况认定:
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
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
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
楼上的说对了一半,教唆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他教唆别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但是教唆犯并不必然是主犯,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要把教唆犯与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区别开来。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于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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