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法院传票没送达开庭吗怎么办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果法院发传票给你不来法院怎么办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很简单,把情况向案件承法官说明清楚,要求重新送达开庭传票,重新开庭就是了。法官一定会同意的。因为毕竟没有按时收到传票。但是,如果是同住成年亲属,或者单位同事代收,忘记交给被传票人了,法院可能就不会同意重新开庭,就会缺席判决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开庭没带传票,只要你知道开庭时间、地点,就可以在规定时间、直接到法院某法庭去参加庭审。传票是法院传唤案件当事人、准时到法院参加诉讼的书面通知,只是起到通知书的作用,没有其它特殊用途。因此开庭没带传票,只要你携带身份证以及诉讼材料,就不会影响你参加开庭。
法院传票没有送达被告,开庭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1、如果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只要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不一定要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2、如果不是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应该使用传票方式通知被告开庭,如果没有向被告送达传票就开庭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五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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