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和手续(房地产征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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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和手续(房地产征地流程)

一、房地产公司拿地办证流程

房地产拿地办证流程:其实就是五证的获取步骤。

1、《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①土地登记申请②地籍调查③土地权属审核④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受理规定的,予以受理。

②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图纸后,进行现场踏勘,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③经批准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④申请人持受理单至规划局窗口,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①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办人收齐资料后,查看现场,并提出意见,经审批同意后,发出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⑤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⑥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⑦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⑧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合法取得以上四证且必须持原件去当地主管部门申请;

②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二、项目开发全周期流程

从规划立项到物业交付,少则几年,多到十几年.按照房地产开发的四大环节分,各阶段的时间表为:在前期和报批过程中,一般为10-18个月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单体建筑一般为11-18个月在市场的推广过程中,商品住宅项目:引入期1个月,推广期(蓄势期)3个月,强销期、持续期3-6个月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

开发商征地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地项目预审通过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通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入补偿范围。

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一书两方案”的准备工作。

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

三、集体土地开发商住流程

由县级以上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后,再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议或其他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单位。或者采用特事特办--集体土地经过拥有者和需求者间协商后,土地部门直接就划拨了,面积大的由土地部门自己向上级土地部门运作。

二、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主要由两个环节完成,一是批准征收,二是组织实施征收。第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第二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市、县人民政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和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等事项公之于众。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权属证书和产权证明等前来办理相关的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农民集体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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