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规定?刑事诉讼的委托辩护人时间起点?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诉讼的委托辩护、刑事诉讼的上诉和抗诉有什么区别、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2、 刑事诉讼的委托辩护
4、 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具体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其中相关的知识你都了解多少?小编在此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在此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首先进行申诉,其次作出是否受理,审理,最后重新审判。
相关知识: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1)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2)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诉讼中的其他权利皆由辩护权而产生,或者密切相关,如申请回避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等。(...
刑事诉讼的上诉和抗诉有什么区别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两者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有权上诉的主体,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完整的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仍然是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享有完整、独立的上诉权;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
刑事诉讼的类型分弹劾式、纠问式和混合式三种。
一、弹劾式诉讼
最古老的诉讼形式,始于奴隶社会。
弹劾式诉讼的特点:
1.不诉不理。诉讼是否提起完全取决于受害人。受害人不起诉,即使发生的罪恶再严重,官府也不去主动干预。
2.受害人和被告人在法庭上地位的平等的,双方可以自由辩论。
3.法官在诉讼中处于中立地位,只有裁判权,没有对罪犯的控诉只能。
4.审判公开进行。旁听群众对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发表意见。
二、纠问式诉讼
古老的诉讼形式,适于封建社会。
纠问式诉讼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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