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件呢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合同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第27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核定的。
2、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六)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所以综合上述,你说的企业不能提供劳动条件是否与法律规定的一致。如果一致,你可以提出离职,还有企业给你补偿的。希望有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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