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国际海运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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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国际海运保险的种类)

一、1906年海上保险法确立了什么原则

1、1906年海上保险法确立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赔偿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赔偿原则作为海上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由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所创设,并被大多数国家海上保险立法或实践所采纳。正是这些原则将海上保险合同与普通的商事合同区分开来,体现了海上保险承保风险的高度危险性、海上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补偿性、国际性等本质特征。从而使得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纠纷的解决有了法律依据。

二、为什么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涉他合同

因为国际海上货运牵涉到其他国家,当然是涉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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