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哪些人员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哪些人员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没给我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客户贷款购车时如果签订的不是贷款合同,而是融资租赁合同,那通常只能证明客户与汽车消费金融公司之间是租赁关系,而非借贷关系。客户拥有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汽车所有权。毕竟按照《合同法》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车牌一般还是登记在客户个人名下,只是融资租赁公司会要求客户办理以融资租赁公司为抵押权人的抵押,作为一种担保措施。但抵押权的效力小于物权的效力,所以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只是理论层面的,双方的所有权约定实际上仅在合同期内。
3、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都会约定所有权最终归购车人。所以待合同期满,所有权就会转移,届时车子自然就属于客户。对此,客户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逐期偿还贷款本息就行了。
1、融资租赁协议的出租标的所有权为出租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融资租赁协议中有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的,按照约定处理。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的风险来源于许多不确定因素,是多方面并且相互关联的,在业务活动中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的特点,才能全面、科学地对风险进行分析,完善相应的对策。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