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从重处罚的刑期是怎么计算的呢这个问题,加重法定刑和从重处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从重量刑和从轻量刑属于在同一个法定幅度范围内进行的,而加重量刑和减轻量刑则是属于上一个或者下一个法定刑幅度。
1、《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2、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3、据此,从重处罚应具有以下四层涵义:
4、(一)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从事。如果超出了法定刑范围,则是"加重",而不是"从重"。
5、(二)从重处罚必须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
6、(三)从重处罚的参照物是"不从重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
7、(四)从重处罚的"从重",只能是适度从重。这里必须明确两点:一是从重未必就必须在罪刑单位的量刑幅度的中间线以上处罚。二是对从重处罚情节的社会危害性要作出正确估计,做到"罚当其罪"。
8、本条款强调"本法规定",说明只有在满足狭义的《刑法》法典中明文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定罪量刑才可以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现阶段从重处罚情节共36种,除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累犯、毒品再犯等明文规定非犯罪情节外,其他条款均为犯罪情节较重、恶劣或社会危害性大,不包括不自证其罪或拒不认罪。
1、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
2、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者较长的刑期。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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