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合同约定由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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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合同约定由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合同中约定“原告所在地管辖”是否有效

您好,原则上是有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约定受诉法院管辖时应当注意几点问题:第一,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其他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法院;第二、当事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五地范围内,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间进行选择,五地之外的选择无效;第三,协议管辖是对地域管辖法院作出的明确的、唯一的选择,对级别管辖作出的约定无效;第四,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口头协议一律无效;第五,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希望能帮到您。

二、我国管辖的内涵有哪些

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基层人民法院(即各区、县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只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若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起诉的法院,其他法院还是否有管辖权

1、如是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其他法院无权管辖。

2、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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