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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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有哪些)

一、企业宣告破产后可以继续由他人管理运行吗

1、企业宣告破产后,是不可以由他人管理运行的。根据《国家破法》的规定,企业在长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情况下,企业员工工资均遭托欠。因此,按规定只得审请破产。

2、经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会严格按规定办理拍卖土地及资产,还债,和发放职工补偿费等规序。因此是不能由他人继续管理运行的。

二、清算组是由谁组织成立的

1、人民法院组织成立。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2、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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