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个体户社保如何交费,以及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途径:社保局电话:12333,地税服务厅:12366转2
1.个体户自从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之日起的30天之内,携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会发放社保登记证件,证件中一般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事项;
3.办理好了社保缴费登记手续之后,个体户还应当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内,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保保费,而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保保费,通常是由单位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的。
网上不支持办理,必须到社保机构实地办。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1、一般来说,个体户交社保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为自己缴纳社保,这是以个人身份参保,可参加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和缴纳费用都是城乡居民一样。
2、还有一种方式是以个体户的身份交社保,这样的话,就需要为所雇员工缴纳,并且还要有组织机构代码,不然是交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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