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过度医疗的意思讲解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过度医疗的危害有哪些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过度医疗的意思讲解和过度医疗的危害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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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医疗是医生的问题,也是老百姓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舆论导向的问题。
早诊断这样的提法谁能说不正确呢?简直就是放海而皆准的真理。可是怎么早,早到什么时候,这背后却是留有无限的想象和操作空间,我不敢多加妄言。只是想说,大多医院都设有观察室,用以观察病情的变化,利于明确诊断。换一个思路,无论是机器还是人对机体异常的判断,都必须分折相关体征,早诊断只能是一个相对早的时间。
民间常常有一句话,有病得治,这句话十分正确。可是换一种思维,这病是不是有治疗办法,这种办法有效可靠的机率是多少,如果百分之九十以上,皆大欢喜;如果百分之五十,也没问题;百分之一,或许可以创造奇迹;还有百分之百不靠谱的治疗,你死马当活马医,只能是求得自我心里安慰吧!
医生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而我们生病的时候只能是把生命和健康交给医生。在金钱大潮的诱惑下,一些医生眼睛盯上了钱,看不到病,更看不到人,过渡医疗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健康体检现在很热,也很时尚,国家也大力提倡。体捡机构吸人眼球,不断推出优惠套餐,让老百姓感到捡到了大便宜,需要注意的是体捡机构终扱目标只有一个,赚钱。那老百姓的目标是什么呢?有人是赶时髦,有人为了体捡而体捡,沒问题高兴好一段,小问题也只能是听之任之,遇到了不好的问题就去大医院再查,否定了结果举杯庆祝,也有的可能没有达到手术指征,切除了,冠冕堂皇一劳永逸。
其实正确的对待疾病,适度的治疗才好。不过做到太难了,大多数人宁愿过渡,可是过渡不仅仅是花钱,对自己身体的伤害也蛮大,老百姓说让人卖了还替人数线,也包括被过渡医疗的人吧。
过度医疗肯定是有的。但也不想大家想的那样。
有人就说,我想的咋样,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个过度医疗不是非黑即白的定义。就说支架吧,有的该放,有的不该放,有的可放可不放。
到底谁该放,谁不该放?谁能说得清楚?
有的专家或有的病人说,我就认为这个支架不该放,这个属于过度医疗。问题是,那也是你个人观点啊。做手术的医生还会说,我就觉得该放,你看,我的理由是什么什么。
关键的问题是,我们不可能一个一个的看,有纠纷没纠纷都拿出来对簿公堂,没那么多工夫,没有那么多法官啊。
我讲一件美国的经验。十年前,美国面临着和中国一样的问题,美国媒体质疑医生过度医疗,乱放支架,甚至有医生因从支架手术中获得商业利益,而被捕入狱。
为了调查支架是否规范的问题,美国出台了一个标准。该标准针对的是适应证问题,即:针对一个患者,究竟该不该做介入手术。分成三类:该放,不该放,可放可不放(灰色地带)。
2006年,美国开始筹备,2009年该标准发布,在2011年,公布了应用该标准调查了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情况,结果是美国在稳定性心绞痛患者,有11.6%的支架可能不该放。
而在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中,仅有1.1%不该放。
而且还发现,越小的医院越乱,越大的医院越规范。
结果出来,美国国内的喧嚣逐渐归于平静。
后来,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结果,不合理放支架的情况又大幅降低。
从这个案例中看,我们来看,怎么进行合理的规范医疗行为。
一、国家出台一个标准化文件;
二、国家组织全国性调查,对医院进行核查;
三、公布结果,对乱做的医院进行警告;如果不能整改,马上勒令停业。
四、因为有认识差异,不可能做到100%的没问题,毕竟有个别情况,认识不一致。
怎么样?看明白了吧。
至于总有人呼吁过度医疗的问题,有些人说没有。那都没有用,属于瞎子点灯,白费蜡。
关键的问题是没有标准,没有数据支撑。打来打去就是口水仗,神马用也没有。
怎么办?投入,进行监管,全国范围。
什么?不让监管?不提供数据?好,属于黑户,立马关停。
大数据时代,网络化时代了,家家医院都是电子病历,5G时代马上就到,航母也有了,高铁也有了,月球也去了,这点破事儿还做不成,还好意思说?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姑且不论过度医疗是不是普遍现象,如果真是普遍现象必有其根源,在中国医患关系如此紧张,如果只是医方的问题反而很好解决,医方能只手遮天吗?显然不可能!应该是这个体系都有问题,政府,医方,患方都有问题,将问题归罪于任何一方都不公平,这是个社会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主管部门在顶层设计上要多征求意见,但无论哪方做得多么的好也不可能完全解决所有问题,资源是有限的,即使在富裕发达的西方医疗也不是所有人满意,美国就是典型的例子,从奥巴马到特郎普,相关法案飘移不定,不是吗?
我会接受这样的倡议。事实上我已经这样做了。我深信这样的操作就是濒死者心中不容亵渎的愿望。
之前我父亲我84岁时病重不治,在他还清醒的时候,他曾向我母亲交代:万一到了那一天,他已无可挽救,绝对不要给他插管,就让他走。可是真的到了那一天,医生来征求家属意见插管。母亲为难的找我商量,出于子女挽救父亲生命的本能考虑,我还是建议插管。
医生为父亲做插管操作,已经完全没有能力反抗的父亲只能圆睁双眼,以震惊的表情看着我们。那种眼神,永不能忘!
父亲是医生,1934年毕业于上海医学院。医生给他插管的时候,他虚弱的甚至连摇头点头动一根手指的能力都没有。完全的听人摆布。而插管的指令是我们下的。
至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睁开眼。只有呼吸机乎达乎达千篇一律的声音,以及输液瓶无声的注入各种液体。心跳,一直维持在40跳/每分钟的状态下。他其实已经死了,但是一个心跳有呼吸的死人。逐渐的,输入的液体完全无法通过导尿管排泄出来,人开始浮肿起来。输入的液体全部渗出到皮下,皮肤开始肿得发亮。
实在看不下去了。终于,我们兄弟商量了一下,由哥哥上前关闭了呼吸机的电源,拧紧了输液管上的开关。等待着,等待着仪器的心跳归零。召唤医生前来,医生例行公事的带来了强心针,注射进毫无感觉的身体里。然后,宣布病人死亡。
按照父亲生前订立下的遗体捐赠协议。医生的遗体要交给医学院的学生做生理解剖,为培养医学院新人做最后的贡献。
自那时开始,我们就下定决心,再也不要在病人临终前无谓的插管。
后来母亲在98岁高龄上患病住院,在最后临终时刻,我们拒绝了插管抢救的医生询问,让她安静的离世。然后,依照她的愿望送她去遗体捐献。两个老医生,用自己的躯体,为培养今后的医生,尽力了。
我相信,如果到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刻,绝不要挽留,不要用外来的力量强行张开自己的肺叶。不要用呼吸机强奸自己的肺。它想要休息,就让它睡去吧!
死的安乐,是无比的幸福!善始善终!
这个问题,纯粹的被害妄想症。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胸痛,每一个患者到达急诊的时候,都必需要查心电图、肌钙蛋白、心超、胸部CT等,然后4小时后复查。哪怕在其他医院做过,换一家医院时也要重新做,可能1000个人中999个没事,剩下一个是急性心肌梗死,这算不算过度医疗?
怎么去界定过度两个字?对于999个人来说过度?还是对于那一个人过度?谁制定的标准?
大家理想中的医疗,病人来了,医生看一眼就知道什么病,用一颗药,吃了马上就好,否则就是过度医疗?如果持有这种想法的,奉劝还是去找算命先生算一卦来得清爽,或者去抢寺庙头柱香,绝对包治百病,心想事成。
按照一个人的智商,本来可以考上清华北大,如果没考上,是不是教育过度了?一个人寿命,本来可以活到150岁,结果全部80多就挂了,是医生水平不行,还是自己肆意消费自己生命,过度生活了?
大医院秩序井然?这是政府的管控得力,否则去看看国外的水生火热,医院里是一片祥和还是鸡飞狗跳?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可能都是没有体验过国外医疗,还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被人负重前行。典型的举起筷子吃饭,放下筷子骂娘。
每一个医院急诊,最多见的就是感冒咳嗽发烧,腹部不适,大约90%都是非急诊,然后问其原因,无非是上班忙,上学忙,白天没空,大摇大摆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却喊着过度医疗的恬不知耻的嘴脸,可见的多了。
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临床医学诊疗规范和伦理准则,违背患者意愿,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护理等行为。
人家要活,你怎么办?中国综合医院很少有精神科,大部分患者特别是慢性病及绝症晚期,医院就对面相当于他们的主心骨,离了就不安心,大部分思想是癔症,宁可自费也不愿意回家。就出现各个医院跳来跳去,医保周转现象。还有就是家属不愿意患者死在家里,认为晦气,但是又不知道那天死亡,在慢慢拖着。即使病情平稳,绝大多数也不愿意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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