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职权的内容包括?债权人会议由谁召开?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债权人会议职权的内容、债权人会议主席如何产生、债权人豁免债务的规定有哪些、债权人交申报资料时要注意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债权人会议职权的内容
2、 债权人会议主席如何产生
(一)、核查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也可以提出异议。这个过程就是债权人会议履行债权调查债权的职能的过程。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新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债权人会议申请更换管理人的原因限于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的履行职务或者其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形。对于债权人会议的申请,人民法院如果同意,将解任原管理人,另行指定管理人,但债权人会议不得直接自行选任管理人。
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的支...
一、债权人会议主席如何产生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指定多个人任主席,组成主席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的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主席,负责召开破产企业债权清偿等有关问题,会议议程的制定及会议秩序的维持,并负责对每项会议结束时作会议总结。
二、债务人会议主席的职能
法律规定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主持外,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均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召开,其具体职权如下:
1、决定召开债权人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明确规定了债权...
债权人豁免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系统规定执行豁免制度,只是在一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对执行豁免有所涉及。例如保费豁免。
一、什么是豁免债务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
二、哪些情况可以豁免债务
我国现行法...
一、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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