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析迟延履行利息的执行情况?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的区别?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评析迟延履行利息的执行、如何区分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的不同点、如何确定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在执行实践中,由于执行到位率不高,往往不涉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以下统称“迟延履行利息”)的执行,所以,有些执行法官对此条法律规定没有很好地去分析、理解,导致在执行少数被执行人有能力支付全额执行款的案件时,对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存在意见不一,既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在本文中,笔者拟从当前迟延履行利息执行存在的问题出发对迟延履行利息性质、计算方法等进行粗浅分析和探讨。
一、当前迟延履行利息执行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执行实践中,迟延履行利息执...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的不同点
区别民事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行为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使用非法手段对他人所有的财物行使事实上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权,从而侵犯他人对某一特定财物的所有权的正常行使。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一是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
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张*军与黄*芳相识不久,即虚构购买客车跑运输,以合股做运输生意有利可图为诱饵,向其借款近4万元不还。
二是看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因。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
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对方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到工地后,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整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1个月后的5日内,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运营1年后,在1周内付清。我公司将设备运抵酒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但是直到现在,对方仅支付了第一次的30%款项,仍有70%的款项未支付给我公司,且对方以第二、三期货款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支付。请问我公司是不是已经无权追索余下的款项了?
答疑:根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从以上所陈述的事实来看,按照合同约定,长沙某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应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1年后的一周内,即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质量保证金,该笔款项是整个合同债务的最后一期款项,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因此,双方合同债务的...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
一、借、贷双方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
二、应以贷款方履约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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