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呢?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人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人、行政诉讼的含义是什么、行政诉讼的合并审理是怎么样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人
3、 行政诉讼的含义是什么
一、移送管辖
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依法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而确定的管辖。
二、指定管辖
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案件。其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二)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协商未能解决。
三、转移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转移与上述移送管辖不同,它是把行政案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给无管辖权的法院,而且发生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是把行政案件由无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且一般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参加人都包括谁?
律师回答: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有哪些层次上的涵义
律师回答:
1、行政诉讼起因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诉讼是在统一的法院主持之下进行的
3、行政诉讼适用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独立的程序规则
4、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
5、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被告,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又可以总称为共同诉讼人。依照本条规定,共同诉讼发生在两种场合。一是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一是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并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这里同一的含义是同一个,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发生争议。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并且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有着共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由于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得到其他人的承认,对其他人也发生效力。
共同诉讼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这里同样的含义是指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相同或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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