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不停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怎么执行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诉讼不停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怎么执行、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如何理解、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法...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年5月12日修正)
第四十条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
第五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
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如何理解
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
法律咨询:提起行政诉讼应该起诉谁?
律师回答: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职权的人员。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
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诉讼不停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怎么执行、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同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