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分为哪几类呢?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分为哪几类呢、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是怎样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纳税人应提供哪些资料、税务行政复议审理的程序包括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分为以下几类:
(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仅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予以补正。
(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越、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书面通知复议参加人。
复议决定书的内容要符合要求,主要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
二、纳税人应提供《口头申请复议登记表》,1份;纳税人书面申请,2份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人申请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在实际缴清税款...
纳税人应提供《口头申请复议登记表》1份,纳税人书面申请,2份。
纳税人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
在办理该业务时: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人申请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向被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资料或者证据,并提出答辩书,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复议。
(2)审阅复议材料。复议人员要审阅的复议材料包括:
①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书;
②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
③被申请人的答辩书;
④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复议人员在审阅复议材料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上述复议材料有可疑之处,就要对其重新调查、核实,以最后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应。
(3)确定审理方式。在一般情况下,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审理方式。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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