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及其范围包括哪些行政主体、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有哪些种类、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责令,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
4、 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责令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都是行政主体,如果是行政主体与另一非行政主体共同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则不能视为共同被申请人,非行政主体可视为行政复议第三人。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不能授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行政管理权。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因为受委托的组织本身没有法定授权,只是基于行政机关的委托代为行使行政权,由于受...
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第三人有以下特征:
(1)行政复议第三人是除了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政复议第三人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行政复议决定将会影响其权益。
(3)行政复议第三人存法律上有自己独立的复议地位。行政复议第三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的,其参加复议的宗旨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既不必然地依附于申请人,也不必然地依附于被申请人。
(4)行政复议第三人必须是在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H前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作为行政复议的一方当事人而参加行政复议的,享有类似于...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承有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复议请求的对象,而第三人则是复议程序启动后申请或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的,因此,第三人作为一种特定的当事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具有质的共性。二、行政复议第三人的种类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下列几种:
1、有独立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这主要是从复议请求角度进行区分的,有独立请求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非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而是排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的独立的复议请求。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要是一些...
申请人:某县金山乡松山村委会
被申请人:某县人民政府
第三人:某县小塘乡江山等六个村委会
申请人与第三人争议的湖面门前湖,在康垦大堤兴修以前属外湖。大堤修复后,外湖变内湖。80年代末,申请人在湖上段拦网养鱼,而第三人在湖下段拦网养殖。1989年因申请人在湖中上段建桥作挡而引发纠纷,双方均主张对整个门前湖有使用权。1990年10月12日,在县委召开双方有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上,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是:以鲤鱼洲挡为界,挡上段由申请方取鱼,挡下由第三人捕鱼。1999年元月,由于申请人查找到四张1953年土地证存根上记有淤子,面积共叁分的证据后,就主张对门前湖的全部使用权,从而与第三人再次发生纠纷。第三人主张其使用权的证据有:①1963年12月13日湖港草洲代表大会的记录:称该湖为小塘门前湖;②1964年小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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