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建筑业挂靠经营的一般风险有哪些、界定是否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应把握的问题有哪些、进行工程价款调整的是什么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勘察设计业务要需有哪些证书,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由于挂靠合作对外一切经活动都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对内他们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挂靠企业利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品牌、信誉等优势,对外承揽工程,并最大程度地为自己谋取利益。挂靠企业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给被挂靠企业外,一切施工活动都由其自主进行,被挂靠企业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一旦对外担责时,依法应由被挂靠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交付期限、工程款使用、工资发放、材料款、工伤工亡以及保修保养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都将难辞其咎。
2.挂靠经营之财务风险
由于挂靠企业对外纳入被挂靠企业的统一核算,对内则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于自身的利益,往往会提供不实的会计信息。如挂靠企业为了对外举债,它可能会给被挂靠企业提供比实际财务状况好得多的虚假信息,以达到被挂靠企业为其举债的目的,...
(一)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只适用于招标工程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成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受到《民法典》和《招标投标法》的双重调整,因此,只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招标发包,不管招标的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发承包双方都不得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直接发包成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只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合同变更适用一般变更的原则,在订立合同之后,只要是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即使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也应视为有效变更,而且无须备案。
(二)判断是否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须把握变更的量化程度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承包人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享有依法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的权利。即使涉及诸如工程价款、工程期限或工程质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
法律咨询:进行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答:工程量清单。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
法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勘察设计业务需持有哪些证书?
华律网律师回答:
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发布,自1998呢1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明确:
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是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资格许可证件,只限于本单位使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业务。严禁无证勘察设计,严禁转让和挂靠,严禁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章、图签,不得私拉外单位人员为其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勘察设计业务,需持有《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同时持有《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或《工程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勘察设计单位,无收费资格证书的,不得在社会上承担勘察设计业务。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
建筑业挂靠经营的一般风险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界定是否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应把握的问题有哪些、建筑业挂靠经营的一般风险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