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地役权的效力

地役权的特征包括什么?地役权的效力扩张程度?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的性质、地役权的一些纠纷的认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地役权的效力

本文目录一览:

1、 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

2、 地役权的效力

3、 地役权的性质

4、 地役权的一些纠纷的认定

一、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

地役权的特征有哪些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的特征: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客体是土地,并以该土地属于他人所有或者使用为要素。由于地役权的内容在于以此土地供彼土地之役,因而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有两块土地的存在。其一是为其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之地,称需役地;其二是为该土地便利而供其使用的土地,称供役地。

由于地役权不限于需役地所有人与供役地所有人的关系,供役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地上权人、典权人、...

二、地役权的效力

地役权的效力

一是地役权效力体现在地役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两个方面:

地役权人由以下几个方面负有权利:(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地役权要依据地役权的设定目的和约定的范围、方式使用供役地。(2)从事附随行为的权利。地役权人为实现设定地役权的目的,有权在供役地上从事必要的附随行为。(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地役权人为了行使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并取得该设施的所有权。(4)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地役权人由以下几个方面负有义务:(1)损害防止义务。地役权人在行使地役权(如使用供役地、从事附随行为、设置附属设施)时,应当尽可能地保全供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利益,将由此产生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2)维持附属设施义务。地役权人有权在供役地上建造必要的附属设...

三、地役权的性质

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涵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地役权的一些纠纷的认定

地役权的一些纠纷的认定

《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就说明地役权也是属于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怎样认定地役权纠纷,这要从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地役权的属性和种类来进行分析。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地役权一般涉及两块土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地块称为需役地,而供他人役使的地块称为供役地;需役地土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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