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谁写?遗赠扶养协议对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意思?今天给各位分享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遗赠扶养协议对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效力又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有任意解除权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谁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谁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虽然未对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法学界的主流观点,遗赠扶养协议应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对遗赠人的要求是什么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效力又是怎样的
一、遗赠扶养协议书需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
遗赠扶养协议有任意解除权吗
没有。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同样,它的解除也必须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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