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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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目录一览:

1、 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2、 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3、 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4、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一、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

二、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

三、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最高法院...

四、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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