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的部门是?今天给各位分享吃饭丢包 经营者与拿包人都有责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的部门、车辆在停车场所丢失、毁损的责任认定、超市货物绊倒消费者如何承担责任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案情:
12月14日18时许,沈阳大学四年级学生小刘和她的两位同学正在皇姑区塔湾一家超市2楼美食广场吃晚饭。由于受不了旁边男士正在吸烟,就换了座位,当时只顾着把吃的东西都端过去,包却落在了之前的座位上,吃过饭才发现包丢了。查看监控录像才发现,被一年轻女子捡走了。但包里面装着他们的毕业论文,找不回就得重写。虽然报了案,但还未找到捡包的人,这种情况下,经营者是否有责呢?华律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律师的分析。
律师说法:
经营者与拿包人都有责任
消费场所的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义务。对拿包人来讲,如果涉案金额达...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政府行政部门有两种类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是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市场监督、商标、广告、经济合同、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监督,如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并依照《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止和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它是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着保...车辆在停车场所丢失、毁损的责任认定
车辆停放地点可分为:1、商业停车场;2、消费场所附属的停车场;3、住宅小区、写字楼停车场;4、市政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5、公园、博物馆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的公益性停车场;6、居委会、村委会临时封闭自制的停车场;7、其他
(一)、在商业停车场:1、收取费用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未收取费用的,保管人如不能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即应承担赔偿责任;3、如停车场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未经许可违法经营,此并不影响保管关系的成立,但是停车人明知停车场违法经营,应按双方各自的过错分担相应的责任。
(二)、在消费场所附...
高女士在超市购物时,被地上堆放的箱子绊倒,因此她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近日,徐汇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过道堆积物绊倒消费者而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超市经营方被判承担六成赔偿责任。
去年12月的一天,52岁的高女士去超市购物,准备结账时被地上堆放的纸箱绊倒。超市工作人员对高女士进行了简单救治,随后高女士被家人送到医院,经诊断为左双踝骨折,构成轻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高女士和超市经营方对簿公堂。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超市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超市经营方应及时排除并作合理提示。本案中,超市工作人员在通道上堆放物品,影响顾客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且未作合理警示。另一方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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