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工伤保险后老板还要出哪些费用

一、走工伤保险后老板还要出哪些费用

走工伤保险后老板还要出哪些费用

走工伤保险后,老板通常仍需承担一些费用。若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但其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受伤前本人工资90%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若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仍需补足差额。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工伤等级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走工伤保险后老板承担费用的法律依据是啥

走工伤保险后,老板(用人单位)仍可能需承担部分费用,依据主要来自《工伤保险条例》等。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70%,六级为60%,且单位需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伤致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三、走工伤保险后老板承担费用法律规定是啥

走工伤保险后,老板(即用人单位)仍可能需承担部分费用,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等。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需担责: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当我们探讨走工伤保险后老板还要出哪些费用时,其实这里面有不少门道。即便走了工伤保险,老板仍需承担一些费用。比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这期间职工无法正常工作,老板要保障其基本收入。还有,如果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老板需要补足差额部分。另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是否对这些费用问题还有疑问呢?若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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