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材料
(1)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场打印并填写)
(2)户口本: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人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户籍民警开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凭证丢失的可在派出所现场补领)
3.临时身份证的受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准备的资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现场递交资料。(1)资料审核①户籍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居民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②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3、审核通过后告知申领人凭《居民户口本》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领取证件时间。同时,告知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取证申请人凭借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办理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临时身份证注意事项
去哪里办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怎么办
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三日内。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临时身份证是什么
临时身份证是能够证明身份的卡片,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要什么材料?补办临时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证件:
1、户口簿。
2、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2张。
二、持上述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并交工本费10元(特区20元)。5.参考费用:身份证工本费20元(正常情况下)/40元(补办情况),拍照费用10元。
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根据申领年龄的不同分为10年、20年和长期等三个有效期,年满16周岁的居民都要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其中16岁到25岁之间的人员,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0年,20岁到45岁之间的人员,身份证的有效期为20年,46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长期。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1.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材料
(1)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场打印并填写)
(2)户口本: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人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户籍民警开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凭证丢失的可在派出所现场补领)
3.临时身份证的受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准备的资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现场递交资料。
(1)资料审核
1.户籍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居民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2.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3.审核通过后告知申领人凭《居民户口本》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领取证件时间。同时,告知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2)取证
申请人凭借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临时身份证。
4.办理临时身份证费用
临时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临时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安局申请办理手续即可,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天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
1、首先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提交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申请;
3、缴纳费用并等待公安机关制证,之后领取临时身份证。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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