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提起公诉以后,什么叫提起公诉以后不立案

被提起公诉意味着什么

提起公诉”意味着要交给法院,由法院予以判刑。凡是刑事犯罪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公诉案件,一旦被检察院认定犯罪罪名成立,检察院审查终结后,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接到检察院公诉后,要开庭对此案进行审判。

什么叫提起公诉以后,什么叫提起公诉以后不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被起诉后有什么后果

对于被人起诉的情形,对于后果是如何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确定。另外,当事人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通过答辩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扩展资料: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宵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嵩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签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大部分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

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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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诉的人会怎么样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起诉后是否需要坐牢,是需要结合案件分析。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如果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需要坐牢,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将处单笔罚款,不需要坐牢,如果被告人最终判处缓刑,被告人只要遵守规定,则也不需要坐牢。公诉事件大部分属于刑事犯罪事件,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往往属于民事事件,不提起公诉。公诉只意味着检察将事件转移到法院,法院根据事件的事实和证据资料,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事件到了公诉阶段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有罪。公诉只是意味着检察院将案件移给法院,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决定是否对其判处刑事处罚,案件到了公诉阶段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因此,提起公诉仅意味着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将案件材料、证据移送法院。法院受到起诉材料之后,需要阅卷审查、召开庭前会议等,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至于什么时候开庭审理,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只要保证案件能够在审限时间内宣判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十条对于不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有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但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一般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所犯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

2、无从重量刑要素的;

3、犯罪行为产生的损失已经挽回,或者积极有效抢救被害人员和受损失的物资的;

4、认罪态度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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