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2n+1赔偿规则,无固定期限赔偿n还是2n

无固定期限合同2n赔偿条件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2n

无固定期限2n+1赔偿规则,无固定期限赔偿n还是2n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如双方经协商同意,或出现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条件等时,仍是可以终止的。

在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被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谢邀!

关于公司的裁员,有合法裁员与违法裁员之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第一,如果您能够就解除合同一事与单位协商一致的,那么单位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不同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是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必须要裁员的,那么单位依然可以裁员,并且按照前面提到的标准给您补偿。

第二,如果单位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生产经营面临严重的困难并且又没有与您协商一致的,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说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裁员这个叫经济补偿按N+1补偿N是看你在公司服务年限一年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额外再补一个月因为无过失辞退需提前30天通知或补一个月工资每个月的补偿的工资标准为你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有上限下限要求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计发不得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否则按最高计发在此区间内据实发放补偿年限12年封顶

其次看公司有没有违规解约因为你签的是无固定期限所以裁员是你是优先留用人员或者是不是孕期哺乳期是否有工商职业病在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等等这样的话公司是不能解约的解约是要赔双倍的赔偿金的

公司如果有违规现象建议走劳动仲裁

除了国有企业高知识产业企业现在谁会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即使一些大企业也在想尽办法逃避这种合同员工再公司工作十年以上都要叫你以外包的名义叫你从新签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护身符。面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只是不会再出现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了。不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对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适用的。

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有这样几种情况: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第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第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八,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

第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十一,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第十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三,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用人单位依照第十二项规定裁员,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所说的N倍补偿,当然这是下限,如果单位条件好还可以进行N倍以上的补偿。

月工资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相应的工资包括了病假工资、待岗工资、奖金、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等。

职工的月工资如果超过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且支付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至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2N。

所以,大家还是学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补偿,按N+1补偿,N是看你在公司服务年限。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2N+1。

我年前刚经历过这个事,我也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最后的结论是,赔偿了n,外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所谓的n+1吧。其实我有几步是走错了,不然可以得到最高的赔偿2n,因为刚好我自己也想走,所以也没怎么谈,直接亮了底线就算了。如果你是无过错方,而且也不急着去找下家,那你就放心大胆的跟公司慢慢磨,不要主动亮出你的底牌,就让公司提出条件,达不到你的要求和接受标准就继续上你的班,安心挣你的工资,因为这个时候,企业比你个人还急。他们希望尽快解决节约成本。你可以从最高的2n去谈,慢慢往下走。我之前的同事有几个仲裁成功,直接2n赔偿,而我们这种可能嫌麻烦,而且也十多年了,不想搞得大家都这么难看,所以都会顾忌点情义,过的去就算了,也不想在那浪费时间。这是我错的第二步,要情义,顾面子。结果损害的是自己的赔偿利益。其实现在回头想想,公司都不顾情义的卸磨杀驴了,我们又何必给公司最后的爱呢?所以奉劝你,就往最高赔偿2n开始谈。免得跟我现在一样后悔。可是也没办法了。

被公司裁员如何赔偿要分两种情况。根据本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首先。你被公司裁员,不是因为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是因为39条被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的证据可以证明你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裁员。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此外还可以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第三,用人单位裁员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既可以要求回单位继续上班,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第四,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发生争议,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陈述相应的理由,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大家好,我是#活出不凡的自己#,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员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三个:同一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公司初次使用劳动合同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基本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都是公司的老员工,此时被裁员有一种“卸磨杀驴”的感觉。

裁员时首先裁较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然后是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最后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裁员时可以获得一定的保护。如果被裁员,能够获得多少赔偿呢?

一、赔偿金额为0。

就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如果患有重大过错依然可以被辞退,而且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重大过错主要有以下情形: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与他人订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公司要求改正拒不改正;承担刑事责任。

二、经济补偿金为N或N+1。

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单位经济性裁员或过失性裁员或公司与员工协商离职,此时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离职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般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为N倍,如果公司无过失性裁员,主要有以下情形: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公司可以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另外经济补偿金也要支付。

三、经济赔偿金为2N。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距退休不满五年,这个时候员工主张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可以拒绝;如果员工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经济赔偿金。

总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裁,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无过错,公司一般支付经济补偿金N或N+1倍;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赔偿金2N倍,N指员工工作年限!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

1、若公司通过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按照后面讲的经济赔偿标准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署书面终止协议,拿到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2、若你有过错,比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予以补偿。

3、你没有过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违法解除。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情形一:协商解除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情形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的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情形三: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的

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赔偿2n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二倍就是指2n。因此,只要单位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n的赔偿金。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价非常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2n-1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一样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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