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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事诉讼法48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首先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破坏婚姻罪这样的罪名,但是有以下两种种情况的话,就属于违法了,如果达到刑事犯罪,就能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一是重婚罪,即夫妻已经结婚进行了法定婚姻登记,那么当他(她)再与别人结婚组建家庭那么就是重婚罪,并且《民法典》还规定这里的“重婚罪”并非一定要领证,只要在常人眼中你们是夫妻关系,或者无夫妻之名,行夫妻之事,一起生活。法官就可以判定你们为夫妻,进而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最高可判3年。
3、第二:破坏军婚者。不管是军嫂或者是军姑爷,他们的婚姻都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碰不得。如果明知对方家属是军人,还破坏对方家庭,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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