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的规定和处理(保证责任约定不明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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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的规定和处理(保证责任约定不明如何认定)

一、神州租车担保人期限是多久

担保期限两年是指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不超过主债务的期限,同时有一个最大期限,不能够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保证人就不再具有担保作用,债权人也就是不能够要保证人承担责任了,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情形,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

二、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办

1、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4、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什么意思

1、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2、保证期间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未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4、一般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责任免除

5、连带责任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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