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是什么(矿山营业执照没有煤矿销售)

其实煤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矿山营业执照没有煤矿销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煤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煤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是什么(矿山营业执照没有煤矿销售)

一、煤矿矿长资格证怎么获取

1、煤矿矿长必须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资格和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颁证。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规定第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合并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64学时,复训不少于32学时。

4、负责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的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参加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证或操作证,也可委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 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二) 工作经历证明;(三) 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每2年复审一次。

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新成立的煤矿企业或新建矿井安全设施和条件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申请领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煤矿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及批准执行的文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及批准执行的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经理、矿长等)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机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情况汇总表及安全资格证复印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9.煤矿企业在银行建立安全费用、维简费专用账户和账号情况,提取安全费和维简费标准;

10.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批准执行文件(煤矿企业所属的煤矿可不另行报送该资料);

11.煤矿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通知书(附件:参加应急预案审查人员名单,名单内要包括县、市煤炭局,为该矿服务的救护队,两疆监察分局参审人员签字);

12.设立矿山(兼职)救护队文件、人员名单(救护队员资格证复印件)及装备情况,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附救护队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要与人员名单对应)

二.煤矿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图纸: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书(一式三份);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及批准执行的文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及批准执行的文件;

5.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矿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机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机电、运输、通风、采掘区(队、段)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情况汇总表及安全资格证复印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汇总表及证照复印件:安全员、瓦检员、主提升机司机、监控系统监测工、井下电工、爆破工、采煤机司机);

9.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

10.煤矿在银行建立安全费用、维简费专用账户和账号情况,提取安全费和维简费标准;

11.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12.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电子文档);

14.煤矿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备案通知书(附件:参加应急预案审查人员名单,名单内要包括县、市煤炭局,为该矿服务的救护队,两疆监察分局参审人员签字);

15.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批准执行文件;

18.设立矿山(兼职)救护队文件、人员名单(救护队员资格证复印件)及装备情况,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附救护队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要与人员名单对应)

19.煤矿应提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中所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的文件资料。煤矿对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煤矿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的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处承办煤矿企业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受理、审核、颁证等工作,程序如下:

1.安全监察处受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当首先检查核对材料报送人身份,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写《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签收表》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形式审查表》。

2.申请材料齐全,但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监察处指派不少于2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向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审查意见。

6.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安全监察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监察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开煤场需要什么证件,都注意什么

1、四是环评报告。四个有效证件缺一不可。应注意的是;

2、一是有效证件到期后必须进行年审,否则过期后属无证经营。

3、二是煤场必须用遮档网进行全履盖,防止污染环境。

4、三是定期对煤场进行定时撒水,汽车运输过程中要用遮档网进行履盖防止二次污染。

5、四是对雇用人员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四、煤矿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煤矿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备法人资格:煤矿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即能够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2.具备煤矿经营资质:煤矿法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煤矿经营资质,包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具备煤矿管理经验:煤矿法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煤矿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煤矿生产经营活动。

4.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煤矿法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能够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煤矿产品和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对煤矿法人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具体要求应当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五、煤矿主要负责人分几类证件

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为了加强煤炭生产的行业管理,促进煤炭安全生产制定。

煤炭法律、法规中关于取得煤矿矿长资格的条件既包括行政的,也包括业务的,其中虽有安全条件,但是不够突出、具体和明确,不能满足对矿长安全素质的要求。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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