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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官司败诉,二审一般很难胜诉,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理由:法院审判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因此,胜诉与败诉的问题,关键是看双方的证据是否能证据事实和诉讼请求。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法院就会支付诉求,判决其胜诉,另一方败诉,所以,二审法院也是差不多的,没新情况,一审判决没错误,基本没胜诉可能。
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但2012年《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
《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的要求,但审查的内容隐含在新的证据如何让判断的条文之中。二审程序中,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的,则转化为二审新的证据。
1、是一审时没有得到,之后才得到的证据,在二审中算新证据,法庭才会请对方当事人予以质证。
2、如果是一审时就已经有了,但是没有向法院提交,等到二审才拿出来,法庭就不会质证了。
得看证据证明力,二审可以补充证据,但不是有补充就能改判的,证据要有足够的证明力推翻一审判决才行。
《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批准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1、申请法院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检察院抗诉。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3、(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4、(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5、刑事诉讼法中如果有新证据可以参照民诉,新证据如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后依法宣判被告人无罪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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