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原则(破产中的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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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原则(破产中的抵销权)

一、企业可以协商以物抵债吗

1、可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不允许以物抵偿债务,当然就意味着可以。实践中以物抵偿债务的行为经常发生,最常见的是当企业破产倒闭时,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以物偿债协议清偿债务。

2、“物”可以是产品/商品机器设备,可以是物业,也可以是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一切有价物都可以用来清偿债务。

二、以物抵债和破产有什么区别

1、以物抵债分为两种,一是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

2、第一种情况,主要是履行协议和合同。

3、第二种情况,多是在“执转破”案件中,执行法院作出“以物抵债”的裁定,该裁定优先于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作出,则该部分执行财产,不再是被执行人财产,也不属于破产财产。

三、一个老板欠我们钱跑路了,我们可以申请以物抵债吗

可以向劳动局和法院申请以资产来抵债务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如果企业破产之后,公司的资产变卖之后首先应该支付工人的工资,其次才是所欠的货款。

OK,关于以物抵债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原则和破产中的抵销权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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