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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不是由政府指导价,而是根据市场实行调节价格,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商铺物业费应由物业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非住宅物业、别墅等高标准住宅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洛阳市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由《洛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简称《收费办法》),其中第15条明确规定:“物业产权?已办理?住?续,但暂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内,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50%缴纳,超过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
1、第一步:业主向物业工作人员提交减免信息。
2、第二步:物业要求业主提供空置期间凭证。
3、第三步:工作人员对提供凭证核实和初步认定房屋空置。
4、第四步:凭证审核后,初步认定符合减免条件进行现场查看。
5、第六步:提交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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