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参战军人退休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下岗参战老兵退休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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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参战军人退休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下岗参战老兵退休政策出台)

一、我是参战人员享受补助,怎么办理江苏省优抚证

目前江苏省内基本上都输了《江苏省抚恤补助证》这个证主要是领取定期补助的凭证。这个证的有无不影响正常待遇的享受。

二、江苏八一慰问金标准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

三、江苏人当兵立过三等功有没有什么福利

1、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入伍前户籍在本省的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武装部还要敲锣打鼓,放鞭炮的送到家里。如果是分到单位后,到了退休的时候还可以多领5%的退休金。

2、根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在西藏地区服役的,应当提高优待金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待金的具体标准。

3、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给优待金。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被批准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奖励金。优待金、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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