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漯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与单位d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非本市行政区域户口或农业户口的;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未重新就业满两年的;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到高校上学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由于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
职工本人以及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出境定居的;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提取分多钟,一般有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物业管理费提取,低保特困提取,大病医疗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销户提取等。
到漯河行政服务大厅申请,服务窗口把申请资料受理一下,2个工作日受理完成,符合要求的审核完成,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然后决定符合条件的,最后送达提取资金发放到职工银行账户。
1、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一个组织机构。主要职责: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住房公积金核算;住房公积金保值与归还;住房公积金执行报告编制。
1、您可以选择在单位缴纳一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也可以选择自行缴存。在单位工作时,您的公积金会由单位代为缴纳;在失业、退休或离职后,您可以自行缴存。
2、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手续,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移动支付完成个人缴存。也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公积金缴纳。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3、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4、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提供电子档、纸质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5、提供单位在职工工资表。(缴存人数少的单位,需另提供缴养老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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