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有很多,如果我们购买住房的资金不够还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有哪些呢?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文安法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一、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全文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款项;

非还款日办理。

三、办理材料

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明

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四、办理地址

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河东管理部:河东区新开路239号华馨公寓底商;

空港经办网点: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

河西管理部:河西区永安道2号青年创业广场一楼;

南开管理部:南开区二纬路58号翔宇大厦;

河北管理部:河北区平安街68号;

红桥管理部:红桥区芥园道10号增2号芥园公寓底商;

塘沽管理部: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1259,远洋宾馆旁;

汉沽管理部:汉沽区新开中路88号;

大港管理部:大港区万欣街与石化路交口;

东丽管理部:东丽区跃丽路跃丽大厦1-11;

西青管理部: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津南管理部: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路西侧艺树澜庭2-底商3号;

北辰管理部: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宁

河管理部: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南端南小区底商(蓝天丽日商厦对面);

武清管理部:武清区雍阳西道与新华路交口(建行大厦);

静海管理部: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建行大厦;宝

坻管理部:宝坻区建设路110号;

蓟州管理部:蓟州区光明路七星花园底商8-104号;

开发管理部:开发区第一大街86号泰达市民广场LISW1-2;

大港管理部:大港区海滨街漫春道34号,经贸大厦南座3楼。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要比商业贷款的利息低很多,还款金额也会少很多。上面的整理了能够在天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地点,如果有需要就可以到以上地方去咨询一下。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文安法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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