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法律怎么规定(上海出入境最新规定)

在上海地区的人员,如果想要出境的,就应该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的地点为出入境管理部门,那么办理的时候依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文安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法律怎么规定(上海出入境最新规定)

一、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2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的,可为其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公民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为其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二、上海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是上海户籍)9:0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六(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9:00-17:00注:周六仅受理证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时候,需要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申请,也可以在网络上面提交申请,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文安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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