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我中国的领土,虽然大陆与台湾尚未统一,但两岸人民的来往没有中断,大陆群众可以依法去到台湾观光交流或者是探亲访友等等。那么咸阳入台证补领办理要求是什么,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咸阳入台证补领办理的要求是什么
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为其补发。
二、咸阳入台证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证旅行证件。
3、《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第二章 审批签发
审批签发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综合以上介绍,咸阳市民如果要去到台湾,在没有办理证件的情况下,是无法去的,入台证是去到台湾的通行证件,没有它就无法成行去到台湾。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文安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