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公诉案件和解的范围有哪些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大都不能,极个别可以。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公诉科室出面,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一般没有调解。在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上,可以调解。
我国法律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如果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已自行私了,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审判。公诉案件私了行为是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而自诉案件是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的,自诉案件涉及到自诉人私权力的行使问题,所以自诉人既可以撤回自诉也可以接受法院的调解或判决。
1、公诉案件在司法程序中是一种正式的诉讼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并确认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方可生效。
2、但是,对于一些涉及严重犯罪的公诉案件,如涉及人身伤害、贪污受贿等,法院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和解协议,确保不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公诉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是可以调解的,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可以调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是可以调解的,但公诉案件不能调解,除民事赔偿部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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