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以及结婚证手续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2、第一,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3、(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5、第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6、第三,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检报告是军人在递交部队结婚申请时要递交的资料。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加带: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另外,军人申请结婚登记时还有以下这些特别的规定:
(1)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2)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④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⑤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关于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结婚证手续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