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区别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区别以及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单纯的恐吓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
2、因此威胁他人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3、另外如果不是单纯的恐吓行为还有其它情况则如下:
4、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可能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6、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放火罪,顾名思义就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共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不是行为犯,也不是结果犯,而是危险犯。危险犯是指实施的犯罪星期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放火罪是重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是定义不同。纵火,是指故意放火和恶意烧毁或企图烧毁任何属于别人的大楼、建筑物、财产或烧毁自己财产的行为。放火,是指引火焚烧房屋或放灯等行为;比喻煽动或发动骚乱事件。
二是动机不同。纵火的目的,在于焚毁财物,通常带有犯罪或报复的企图;放火的目的,在于既可焚烧财物,又有制造骚乱的企图。
三是出处不同。纵火,出自汉·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yL木炭廪。”放火:1、引火焚烧房屋等。出自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十六回:“只见那众僧们搬草运草,已围在禅堂放火哩。”2、比喻煽动或发动骚乱事件。出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规箴》:“将至吴,密勑左右,令人阊门放火示威。”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不同。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为16周岁。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具有足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危险,即可构成,而且是既遂。
1、看情况而定。如放火烧毁载客的公共汽车,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放火烧毁汽车,危及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放火罪定罪处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如果行为人以放火为手段毁损汽车,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也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以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属于共同犯罪,因为一人负责实施放火行为,另一人负责在外围放风,这种情况若是经过两人合意,为了完成放火而分工合作,那么属于共同的、有组织的犯罪。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3、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区别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