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其实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外来务工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一、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申请人可登录手机APP上传资料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协助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将申报信息与调档数据进行比对。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动多部门联合信息核查,将核查信息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比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于10个工作日内比对完成,并将比对结果提交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户籍满3年。

2.收入条件:经民政部门核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原有住房被拆迁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置换房产已备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申请家庭自有住房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不核算房产面积。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户籍。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2.收入条件: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毕业年限: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毕业年限未满5年。

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

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人才绿卡持有人,若按新就业职工家庭类型申请公租房,不受“毕业年限未满5年”限制。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社保条件:申请人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连续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6个月,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

5.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二、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根据《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2、第二十六条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3、(一)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4、(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三)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6、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7、第二十七条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8、(一)具有本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9、(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10、(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11、(四)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12、(五)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13、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14、第二十八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5、(二)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16、(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四)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8、(五)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19、(六)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20、户籍所在地和办公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执行,住房面积按照办公所在地的住房面积核定。

21、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安排。

三、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公租房的好处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户籍满3年。

2.收入条件:经民政部门核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原有住房被拆迁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置换房产已备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申请家庭自有住房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不核算房产面积。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户籍。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2.收入条件: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毕业年限: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毕业年限未满5年。

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

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人才绿卡持有人,若按新就业职工家庭类型申请公租房,不受“毕业年限未满5年”限制。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社保条件:申请人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连续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6个月,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

5.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2.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3.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城中村(城中村改造的社区)男性原村民家庭及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家庭不得申请;

4.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5.配租成功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6.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1.新就业职工家庭提供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

2.离异家庭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D级危房提供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4.拆迁房产提供拆迁协议等证明资料;

5.城中村(社区)女性原村民家庭提供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相关证明资料;

6.退役军人、烈士遗属、优抚对象、退休、人才绿卡(A卡、B卡、C卡)、特困供养、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5A级优秀青年等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要求上传影像资料。

各级审核部门均不得额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主动提供佐证资料的除外。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申请人可登录手机APP上传资料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协助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将申报信息与调档数据进行比对。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动多部门联合信息核查,将核查信息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比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于10个工作日内比对完成,并将比对结果提交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1、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2、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四、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及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及标准如下:

1.家庭人口符合规定的户籍、居住、婚姻等条件。

2.家庭收入符合规定的财务状况和收入标准。

3.申请人在石家庄市范围内无房产,并未在其他地方享受过公租房政策。

4.家庭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5.家庭成员所需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面积范围。

6.家庭成员在石家庄市内工作或学习。

8.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租房政策宣传教育。

以上为石家庄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标准的基本要求,具体的申请流程和审核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政策和项目而有所不同,建议前往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了解相关信息。

五、在石家庄外地社保能申请公租房吗

2.因为石家庄市政府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需要提供在石家庄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证明。

3.如果您是在石家庄市外地工作,但在石家庄市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同时已经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那么您就可以申请石家庄市的公租房。

关于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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