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时算起的(劳动仲裁计算公式)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时算起的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仲裁计算公式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时算起的(劳动仲裁计算公式)

一、仲裁时间是重新计算吗,还是以立案的时间算呢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从你离开工作单位开始算起。

二、劳动仲裁为啥要等五六个月呢

劳动仲裁案子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不能拖很长时间。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527203.html

相关文章